高雄飼主帶鬥牛犬逛夜市未牽繩!驚嚇孩童遭開罰 3000 元

高雄市一名飼主因攜帶鬥牛犬逛夜市時未繫牽繩,導致孩童受到驚嚇,已遭主管機關開罰新台幣 3,000 元。

事件發生於高雄某夜市,該飼主帶領大型犬隻進入公共場所,卻未依規定為其繫上牽繩,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。現場有孩童因犬隻靠近而受到驚嚇,家長遂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。

違規行為與裁罰依據

根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7 條規定,飼主應為寵物提供適當之防護措施,其中包含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,必須為寵物繫上牽繩,或採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。違反者可依同法第 31 條處以新台幣 3,000 元以上 15,000 元以下罰鍰。

此次裁罰旨在提醒所有飼主,務必遵守相關法令,確保寵物與民眾之間的安全,共同維護公共秩序與環境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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