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致力於提供寵物完善的善終服務,推動寵物骨灰集體火化與公益植樹歸屬,並設有相關規範以確保服務品質與環境永續。
高雄寵物生命紀念服務概況
- 合法專區設立: 高雄市於燕巢區設立全國首座合法的「寵愛憶生」寵物樹灑葬專區,提供寵物骨灰的樹葬及灑葬服務。 該園區面積近2500平方公尺,設有3500個骨灰穴位的樹葬植存區及灑葬區,旨在讓寵物骨灰回歸大自然,滋養花木生長。
- 服務對象與優惠: 「寵愛憶生」園區主要服務設籍高雄市的飼主。 飼主若已完成寵物登記並取得死亡除戶證明,可享有新臺幣500元的樹葬或灑葬費用減免。
- 多元火化選項: 除了公立專區,高雄市亦有多家私營寵物生命紀念業者,提供個別火化與團體火化服務。 團體火化後,骨灰多會集中進行集體樹葬或安奉於園區供養碑。
骨灰歸屬與公益植樹
在集體火化後,寵物骨灰通常會統一進行公益性質的植樹或灑葬,讓骨灰回歸自然,與土地、植物共存,象徵生命的循環與延續。 這種方式強調對環境的友善,提供一個有尊嚴且生態化的紀念方式。對於個別火化,飼主則可選擇將骨灰帶回、存放於骨灰設施,或進行指定樹葬/灑葬,骨灰歸屬由飼主決定。
相關規定與管理
高雄市為健全寵物生命紀念服務,已制定並實施《高雄市寵物生命紀念自治條例》。
- 主管機關: 本自治條例的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農業局,執行機關為高雄市動物保護處。
- 業者管理: 從事寵物生命紀念服務的業者,包括寵物屍體處理、骨灰存放、樹葬及灑葬等,均須依法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,並向主管機關申請領得許可證後方可營業,許可證效期為三年。 未經許可擅自經營者,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,並得勒令停業。
- 收費規範: 業者提供的寵物屍體火化處理服務收費,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定。若有未依規定報核或違規超收費用者,將處新臺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。
- 資訊登載: 業者應以書面簿冊形式登載寵物骨灰存放及樹葬、灑葬等相關事項,並至少保存三年,記錄內容包含飼主姓名、寵物種類等資訊。
- 動物屍體認定: 基於飼主對寵物的特殊情感,若寵物死後依照人類模式進行焚化並妥適安置骨灰,原則上不認定為廢棄物,因此不適用廢棄物清理相關法律規定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