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臺灣,寵物骨灰的處理受到《動物保護法》及相關環保法規的規範,某些行為可能導致違法並面臨罰款。主要關鍵在於對動物遺體的妥善處理,以避免環境污染和尊重生命。
哪些行為違法?
- 隨意棄置寵物屍體: 將寵物屍體隨意丟棄於公共場所或野外,例如公園、空地、路邊或河流,皆屬違法行為。這不僅造成環境衛生問題,也違背動物保護精神。
- 自行掩埋寵物屍體: 雖然部分飼主可能希望將寵物埋在自家院子或山林中,但臺灣法律對遺體埋葬有明確限制。若未符合環保與衛生規定,可能涉及違法,並導致土壤與水源污染。 在許多公共場所(如公園、綠地)埋葬或散佈骨灰也是不允許的,因為涉及公共衛生和環境保護問題。
- 自行火化寵物: 法律禁止個人在家自行火化寵物。火化需在合法的火化設施進行,以確保安全與衛生,避免火災風險並符合環保法規。
- 未經許可經營寵物生命紀念業: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,擅自經營寵物生命紀念業(包含火化、土葬、遺灰貯存或樹葬等)屬於違法行為。
罰款多少?
- 隨意棄置動物: 依據《動物保護法》規定,飼主若將動物隨意棄置或放任不管,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。 若棄養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,或5年內再次棄養動物2次以上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違反禁止遺棄動物的規定,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元罰款。
- 未妥善照顧致動物死亡: 若飼主未妥善照顧,導致動物過失死亡,依《動物保護法》規定,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。
-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: 隨意掩埋、放水流等不當處理動物屍體的方式,會違反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最高可處新臺幣4,000元罰鍰。
- 未經許可經營寵物生命紀念業: 違反相關規定,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寵物生命紀念業,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,並命其停止營業,拒不停止營業者,得按次處罰。
合法處理寵物骨灰的方式:
目前臺灣建議且合法的寵物遺體處理方式以火化為原則。 飼主可以選擇以下管道進行:
- 委託獸醫院: 多數動物醫院會提供協助處理服務,或轉介合作的寵物殯葬業者。
- 政府資源: 各縣市的動保處或環保局提供「代為處理」服務,通常是集體火化,飼主無法參與過程或保留骨灰。
- 民間寵物殯葬業者: 這是目前最多飼主選擇的方式,可依需求選擇個別火化或集體火化,並有更多骨灰安置選項,如骨灰罈保存、樹葬、植葬、灑葬、海葬、花葬、盆葬或製作紀念品。 選擇合法登記的業者很重要,以確保火化與寄放流程合法。
無論選擇何種方式,都應秉持尊重生命、保護環境的原則進行,切勿隨意棄置,以免觸法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