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近年來寵物智能監控產品市場的快速增長,臺灣主管機關已推動實施新的監管規定,旨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確保市場透明度。此新規主要聚焦於要求業者明確標示其產品是否具備實時監控(Real-time Monitoring)功能。
新規重點要求:實時監控功能之明確標示
根據經濟部最新修訂的《商品標示法》相關規定,所有在臺灣市場銷售的寵物智能監控設備,無論國產或進口,其外包裝、說明書或產品網頁上,必須清楚載明以下資訊:
- 實時監控功能說明: 必須明確指出產品是否提供即時影像或聲音傳輸功能。若具備此功能,應標示延遲時間(Latency),確保消費者瞭解影像傳輸的即時性程度。
- 數據儲存方式: 需標明數據儲存是採用雲端(Cloud Storage)還是本地儲存(Local Storage),以及相關的隱私保護政策摘要。
- 警示功能詳述: 若產品具備異常偵測、移動偵測或溫度/濕度監測等警示功能,應標示觸發條件與通知方式。
- 連線能力與兼容性: 需標示支援的Wi-Fi標準(如2.4GHz或5GHz)、藍牙版本及兼容的手機作業系統版本。
實時監控標示的重要性與規範細節
「實時監控」功能的定義,係指設備能提供低延遲、持續性的即時畫面或聲音回傳。新規要求業者使用顯著且易懂的文字或圖示進行標示,避免模糊不清的字眼。
- 避免誤導性行銷: 業者不得僅以「智能」或「AI輔助」等字眼暗示具備實時監控能力,而實際產品僅提供定時快照或高延遲影像。
- 延遲時間揭露: 對於標榜實時監控的產品,應揭露其平均影像延遲時間(建議單位為毫秒ms),讓消費者評估其是否適用於緊急狀況的即時處理。
對業者的影響與合規期限
新規定已設定合規緩衝期。在此期間內,業者必須全面檢視並修正其產品標示及行銷材料。
對於違反標示規定的業者,主管機關將依據《商品標示法》施予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者將面臨罰鍰處分。此舉旨在提升寵物智能產品的資訊對稱性,確保消費者能依據透明的產品資訊做出購買決策,維護寵物居家安全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