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保法新增條文 寵物安樂死需雙獸醫確認

《動物保護法》修訂條文將對寵物安樂死程序進行更嚴格的規範,確保動物福利的最大化,同時避免不必要的生命終結。

雙獸醫確認機制

  • 強制性會診:實施寵物安樂死前,必須由兩位具備執業資格的獸醫師共同評估並確認。
  • 專業判斷依據:評估需基於詳盡的病歷資料、專業的影像學及實驗室檢查結果,確認動物已達「重病末期」或「嚴重受傷且無法恢復」的狀態。
  • 減輕痛苦原則:雙獸醫需確認所有可行的治療或緩解痛苦措施均已窮盡,安樂死成為減輕動物痛苦的唯一人道選擇。

新增的程序要求與文件備存

新的動保法要求安樂死執行過程必須更加透明且可追溯。

  • 飼主知情同意:獸醫院須取得寵物登記飼主或授權代理人的書面同意書,詳細說明安樂死的必要性、過程及潛在替代方案。
  • 詳細病歷記錄:新增條文要求對決定安樂死的整個會診與評估過程進行詳細記錄,包括參與獸醫師的姓名、執照號碼、評估日期及具體診斷。
  • 申報與備查義務:執行安樂死後,獸醫院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時限內,將相關記錄報送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備查,以供查核。

倫理審查與例外規定

  • 例外情況:針對緊急情況,如動物遭受嚴重急性創傷且生命垂危,或嚴重影響公共衛生之法定傳染病,得豁免雙獸醫確認程序,但仍需事後補齊詳盡報告。
  • 專業倫理責任:此修訂強化了獸醫師在決定生命終結時的專業倫理責任,確保每項安樂死決策都是經過深思熟慮且符合人道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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