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支筆真的好重。
同意書就一頁紙,三個簽名格。醫生把筆遞過來的時候,我的手一直在抖,寫出來的字歪歪扭扭的,不像簽名,倒像在畫鬼腳。
最後一個格簽完,我抬頭看醫生。他什麼都沒說,就是點點頭,然後輕輕帶上門離開了。
房間裡只剩我跟小七。

小七是我家的米克斯,今年十四歲。其實說「我家」不太準確,應該說我是牠的人。因為從頭到尾都是牠在選擇我——當初在收容所,別的狗都衝著欄杆搖尾巴,只有牠,安安靜靜坐在角落,看了我一眼。
就那一眼。
我就知道完了,這輩子跑不掉了。
小七的後腿越來越不行了。一開始只是偶爾絆到,後來站起來都要試兩三次,再後來走路開始搖晃,像喝醉酒一樣。醫生說是退化性神經病變,沒什麼好法子,就是吃藥控制。
止痛藥、關節保健品、針灸,我全試了。每個禮拜帶牠去針灸兩次,車程四十分鐘,小七趴在後座,我從後照鏡看牠,牠也在看我。那個眼神很信任,好像在說,你帶我去哪我都願意。
但病情就是一直往下走。
到了最後,牠連站都站不起來了。我買了胸背帶托著牠走,一天走個兩三趟,從客廳到陽台,五公尺的距離,我們要走十分鐘。
其實那個時候我就知道了。
只是不願意想。
有一天半夜我起來上廁所,發現小七在客廳地上,自己翻不過身。牠看著我,尾巴很輕很輕地搖了一下。我把牠翻過來扶好,牠就靠著我的腿,安安靜靜的。
那天晚上我就沒回房間睡了。坐在地板上,牠靠著我,我靠著沙發,就這樣到天亮。
隔天我打電話給醫生。
我說,我覺得……差不多了。
醫生說你可以帶來評估看看。
那天晚上我幾乎沒睡。一直在想一個問題——我有沒有權利做這個決定?
小七不會說話。牠沒有辦法告訴我「我想走」或者「我還想撐」。我只能從牠的眼睛裡猜。可是那雙眼睛永遠那麼信任,永遠那麼溫柔,你根本看不出牠到底在忍受多少。
後來我上網看了一些文章,有人說安樂死是主人最自私的決定,因為你承受不了看牠痛苦,所以你選擇結束。也有人說,放手才是最深的愛。
兩邊都對。也都不對。
因為不管選哪邊,你都得扛。
我跟醫生約了隔天下午在家裡做。
對,我選了在家。小七一輩子最怕去醫院,每次進診間都在發抖,我不想牠最後走在一個讓牠害怕的地方。
客廳是牠最喜歡待的地方。窗邊那塊地墊,曬得到下午的太陽,牠每天下午都在那裡睡午覺,我每次下班回來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牠趴在那裡,耳朵動一動,然後慢吞吞站起來迎接我。
我把地墊鋪好,放了一條牠最喜歡的舊毯子。那條毯子已經洗到起毛球了,但牠就是愛那條,換別的牠不睡。
醫生來的時候,小七好像感覺到什麼。牠抬頭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那個提箱。
我把牠抱到地墊上,讓牠趴在那個老位置。
牠的睡墊。牠的毯子。牠的客廳。牠的窗邊。
醫生說我先打一針鎮靜劑,讓牠睡著,然後再打第二針。
鎮靜劑推進去的時候,小七的耳朵動了一下。我蹲在旁邊,一手摸著牠的頭,一手握著牠的前腳。牠的眼睛慢慢閉起來,呼吸變得平穩,身體放鬆下來。
醫生看了我一眼。
我點點頭。
第二針。
我緊緊抱著牠。臉貼著牠的頭,聞到牠身上那個熟悉的味道——說不上來,混著一點狗糧一點陽光一點那條舊毯子的味道。牠的身體很溫暖,我的心跳得很快。
大概過了十幾秒。
牠不動了。
我抱著牠,抱了很久很久。久到醫生在旁邊站了好一陣子,輕輕說了一句「她走了」。
我知道。
我只是還沒準備好放手。
後來我把那條舊毯子收起來了,沒洗。上面的味道還在,雖然越來越淡。我有時候半夜會打開衣櫃聞一下,然後趕快關起來,怕味道散掉。
客廳窗邊那塊地墊我沒收。陽光還是每天下午照進來,照在那個空的位置上。我下班回來的時候,還是會習慣性地往那邊看一眼。
什麼都沒有。
但好像又什麼都在。
你問我後不後悔簽那張同意書?
我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那天下午,在牠最熟悉的客廳,在牠最愛的睡墊上,在最靠近我的懷裡——
牠走得很安靜。
這是我唯一能給牠的了。





